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莱阳市鑫丰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作江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068258450341XJ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纪格庄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17
(2021)鲁0682行初68号
行政处罚
莱阳市鑫丰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莱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03
2021-02-23
(2021)鲁0682民初434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2021)鲁0682民初434号之一盖**解除保全民事裁定书
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2-28
2021-01-19
(2021)鲁0682民初434号
民间借贷纠纷
(2021)鲁0682民初434号盖**查封民事裁定书
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6-07-11
2016-07-11
(2016)鲁0682行审331号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莱阳市鑫丰源液化气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16-01-07
2016-01-07
(2016)鲁0682执字第1426号
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莱阳市鑫丰源液化气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莱综执罚决字﹝2025﹞第078号
当事人在进行建设升级停业期间未通过综合验收的情况下存储燃气并进行销售,以每公斤7元的价格售卖了213瓶,每瓶15公斤,每瓶105元,共卖了22365元,作为燃气经营者,存在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22365元;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