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变现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永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6MA2CFT328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5幢7楼7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23
(2022)浙0106民初331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杭州变现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邓**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
2022-09-21
杭州变现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3
2022-07-18
(2022)浙0106民初331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杭州变现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邓**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10-27
(2022)浙0106民初331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杭州变现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邓**
裁判文书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
2022-08-04
民间借贷纠纷
杭州变现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邓**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西市监处罚﹝2025﹞108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从2022年5月至案发,将普通推广以抽奖的形式展现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行为。<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合计罚没款3284461.24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合计罚没款3284461.24元,上缴国库。
3284461.24元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