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生文小卖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生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225MA0JF3AM8U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永安镇石城街5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浑市监处罚〔2024〕186号
当事人浑源县生文小卖部办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经营者是刘生文。当事人于2023年05月23日购进涪陵榨菜20袋(规格50克/袋),进货价0.25元/袋,经营者刘生文自述至2023年7月10日前该榨菜基本售完,于2024年10月17日售出价格为0.5元/袋的涪陵榨菜,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保质期12个月,销售时已超过了保质期限,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查获同批次榨菜2袋。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账目,无法查清过期后的上述食品的实际销售情况,故本案的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以现场查获的数量、当事人自述销售价格及投诉人付款金额来计算(付款7.5元,2袋*0.5元/袋=1元),即违法所得为7.5元、货值金额为8.5元。至调查终结时止,没有接到消费者食用涉及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过期食品不良反应的投诉举报,也未发现其他危害后果。
1、没收违法所得7.5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限涪陵榨菜2袋;
3、罚款500元。
500.00元
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