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牡丹江市阳明区金金源绿色芽菜培育生产销售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书金注册资本:0.012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03MA1BBUL71U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镇牡达蔬菜批发市场院内8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市监处罚[2023]231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绿豆芽”经检测机构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虽然当事人提出上述“绿豆芽”不是其单位生产的,但无法提供确凿的相关证据,执法人员不予采纳。当事人作为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产品承担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原材料采购验证及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要求,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合格。本案中当事人未建立查验、记录制度;没有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当事人一共生产、销售了上述绿豆芽1500斤,销售价格为1.05元/斤,货值金额为1575元,违法所得为157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检验报告复印件、抽样单复印件 、现场笔录及复印件、询问笔录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小作坊核准证复印件、现场检查照片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证明。
警告#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0元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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