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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平添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30784561479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新材料产业园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2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朱*,李*,毕节隆林建材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
2022-08-03
(2022)黔0115民初4796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裴**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3
2022-06-15
(2022)黔0113民初23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罗**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4
2021-08-09
(2021)黔0113民初41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郑*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5
2021-07-13
(2021)黔0113民初41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郑*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6
2021-06-21
(2021)黔0113民初41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贺**,七星关区恒辉五金设备经营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7
2019-05-05
(2018)黔0115民初56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耿**,贵州崇德电缆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08
(2025)黔0113民初51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李立;朱港;毕节隆林建材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6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李立;朱港;毕节隆林建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3
2025-03-25
(2024)黔0113民初70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黎平县虹太阳建材经营部,石**
裁判文书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4
2025-03-25
(2024)黔0113民初70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松桃大坪滕健建材店,滕*
裁判文书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5
2024-12-18
(2024)黔0113民初70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
石**,黎平县虹太阳建材经营部,滕*,松桃大坪滕健建材店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17
2021-08-06
(2021)黔0113民初4112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郑*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8-03
2020-06-17
(2020)黔0115执327号之一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贵州崇德电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3-05
2019-06-04
(2018)黔0115民初56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与贵州崇德电缆有限公司、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10-16
2018-05-02
(2018)黔执复41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原贵州正泰线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搪行裁定书
250000.00元
执行案件
5
2018-12-29
2018-07-04
(2017)黔01执69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8-04-16
2018-04-16
(2018)黔01执异135号
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市监处罚[2025]98号
调查查明:上述被抽检不符合行业标准的该批标称生产单位为当事人(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规格型号ZR-RVV-300/500 3×2.5+1×1.5、生产日期或批号:2025.03.07的铜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线缆是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产品。该批产品当事人共生产了5卷(100米/卷),生产成本单价为390元/卷,销售了5卷不能召回,销售单价为442元/卷,其货值金额为2210元(计算公式:5卷×442元/卷=2210元),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260元[计算公式:5卷×(442-390)元/卷=26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曾平添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持有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证照、其法定代表人曾平添负责处理本案。 2、与“余芳”微信聊天截图,证明:我局收到《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瓮市监案移〔2025〕20号)等资料线索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 3、《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单》(2025-30)、《检验报告》(W-03-2025-0145),证明:标称生产单位为当事人(贵州贵标线缆有限公司)、规格型号ZR-RVV-300/500 3×2.5+1×1.5、生产日期或批号:2025.03.07的铜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线缆经抽检不符合行业标准(JB/T 8734.3-2016)的要求。 4、执法人员2025年7月2日制作的《现场笔录》及送达回证、入库单(编号20289206)、销售清单(单据编号XS-20250402-004),证明:执法人员依据上述线索到当事人现场核查时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曾平添陪同检查,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等资料,现场未核查到案涉产品,当事人证照齐全,当事人提供了涉案产品的产销记录:生产入库5卷、销售5卷。 5、执法人员2025年8月21日所做的《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陈述了上述案涉商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对抽样检验的内容及结果无异议,已改正了上述行为,其生产经营困难,望我局依法酌情考量、从轻处理。 6、当事人提供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03-2025-0251),证明:当事人积极改正上述行为,整改后所生产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同种产品经我局委托检验符合JB/T 8734.3-2016标准要求。
罚款0.22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210.00元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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