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左翼中旗旺嘉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盛欣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521MA0QRRD393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文明路北段恒源小区综合楼南数第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科左市监处罚〔2025〕100018号
经查,1、该店未发现投诉人所购买的过期食品;2、现场检查发现金钱爆魔芋制爆汁金钱肚10袋,生产日期:20240905,保质期9个月,售价1元/袋,共计10元;金钱爆魔芋制爆汁金钱肚(香辣小龙虾味)10袋,生产日期20240817,保质期9个月,售价1元/袋,共计10元,截止检查之日,均已经过期,涉案货值金额共计20元,因涉案过期食品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票据,也未建立销售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所以无违法所得。
科尔沁左翼中旗旺嘉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5000.00元
科尔沁左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