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伊犁第三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志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00MA77T4D91Y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飞鸿里-北京东路3幢一层001铺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奎市监处罚〔2025〕283号
乌鲁木齐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伊犁第三分店于2017年12月26日日经依法申请取得的营业执照,在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飞鸿里-北京东路3幢一层001铺位从事经营活动。2025年9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在当事人处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货架上销售的源制所100%蓝莓复合果蔬汁(200毫升)价格标签显示为“¥5.0”,在该店收银系统中会员扫码非会员扫码均显示为:“源制所100%蓝莓复合果蔬汁(200毫升),¥8.0”。该店存在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情况。经核实,该店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9月3日期间部分商品价格变动,因工作人员未及时变更价格标签,出现该店销售的源制所100%蓝莓复合果蔬汁(200毫升)价格标签与店内收银系统的价格不一致,店内收银系统的价格高于价格标签价格。经对该店收银系统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9月3日数据核查发现当事人共计多收消费者价款一笔,共计8元-5元=3元。当事人获取违法所得3元。
1、没收违法所得3元;
2、处1500元罚款。
1500.00元
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