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汇百泽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聂昆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E6PEMP7L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南路2号澎湖花园21幢第二层、第三层(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5〕1206号
经查, 当事人系2024年12月19日成立的公司,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南路2号澎湖花园21幢第二层、第三层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抽检不合格食品抽样情况如下:产品名称为白皮花生米,购进日期是2025年10月15日,抽样数量2.028kg,备样数量:1.032kg,单价:13.6元/kg。
??本抽检批次不合格的白皮花生米是当事人2025年10月15日从重庆孟加商贸门店购进,共购进24kg,并提供了进货凭证和生产商的资质及该批次白皮花生米的检测合格证明,但现场未能提供供货商“重庆孟加商贸门店”的有效资质,认定未能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本案涉案批次白皮花生米共购进24kg,当事人自述称购进后直接倒在散装销售台上和其他批次剩余的白皮花生米混在一起销售,不清楚抽样时具体剩余多少,销售记录上也无法区分具体销售的是哪一批次的。我局予以采信,认定涉案批次白皮花生米销售记录无法查清,无法确定抽样基数;故本案的货值金额,以涉案产品抽样数量计算,为2.028*13.6元/kg=27.58元,抽样人员实际支付金额为27.58元,扣除缴税金额0.27元,当事人实际到手金额27.34元,故认定本案货值金额为27.58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7.34元。
??本案涉案食品购进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因抽样基数无法确定,且销售记录无法查清,本着对当事人有利的原则,认定销售完毕时间为抽样时间2025年10月23日,违法行为持续时间8天。截止案件调查终结,我局未收到关于当事人涉案食品的投诉举报。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并进行召回,但未能成功召回。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柒元叁角肆分(¥27.34);3、警告。
20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