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东河区华丽宫清真餐厅第一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陶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202MA0P2GTGXJ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东河区东门大街武装部9-10号底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东市监处罚〔2025〕327号
当事人在包头市东河区东门大街武装部9-10号底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当事人2024年1月至2月期间,从杨嘉威处购买9次生牛肚,每次20斤,共180斤,生牛肚进价平均12元/斤,1斤煮熟后有0.6斤,购买的牛肚制成了105盘溜肚片进行销售,销售价格48元/盘,销售共计5040元。供货者杨嘉威于2023年12月到2024年6月底购进的牛下货(包括牛蹄、牛头、牛肚等)均未经检疫。当事人从杨嘉威处购买的牛肚均是杨嘉威送货上门,同时送当事人在东河区二宝平牛羊生肉食店订购的牛肉,货款用现金或微信支付,货款包括牛肉和牛肚,未单独记账。本案货值金额5040元,违法所得504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13000.00元
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东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5-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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