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建华区顺我鑫食品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康秀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3MA1BPJBM7K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建华区福鼎家园8号楼00单元01层0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建市监处罚〔2025〕97号
2025年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12345”热线派单称:消费者于7月21日在该超市花费50元购买零食,其中食用一袋辣条后发现已经超过保质期两个月,市民要求依法检查并告知处罚结果。2025年7月23日,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检查后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超市货架上摆放并对外销售有1袋“贤哥”牌法式脆饼(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4/11/16B;保质期:180天。经营者与执法人员共同确认该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请示局领导并经主管局长同意后对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予以扣押,现场对当事人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附《财物清单》,当事人现场未提出执法人员回避。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08月07日取得《营业执照》,在建华区福鼎家园8号楼00单元01层2号的门市房从事食品、日用品等相关商品的经营活动。该超市经营者康秀云的女儿李承娇在2025年4月份期间来到位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二十九中学校附近的一家超市购物,在所购买的商品中包括4袋“贤哥”牌法式脆饼(调味面制品)。购买后拿到自己所经营的超市内供其夫妻二人食用,食用2袋后认为口感不佳就将剩余2袋“贤哥”牌法式脆饼(调味面制品)放置在超市货架上以4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其中消费者购买1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剩余1袋食品至案发,其货值金额合计8元。
1、没收1袋标注生产日期:2024/11/16B的“贤哥”牌法式脆饼(调味面制品); 2、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
2000.00元
-
2025-09-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