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古田县白鹭岛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陈华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22MA31H74N9E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古田县凤埔乡平沙村平沙街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古市监处罚〔2025〕119号
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福建市场监督一体化平台查询发现,古田县白鹭岛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2024年9月24日及2025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分别对该公司注册登记的住所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未发现有经营迹象且无法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当事人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4月29日,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办案人员收集了相关证据,确认了违法事实。 当事人2022年、202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2025年4月28日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福建省古田县凤埔乡平沙村平沙街5号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未发现有经营迹象且无法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我局于2024年8月19日在古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公告》,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亦未提出异议。国家税务总局古田县税务局于2024年9月9日出具的《复函》附件中,当事人税务状态为未登记。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9月24日出具的《古田县人社局关于协助核实企业缴纳社保情况的复函》附件中,当事人2022年以来缴纳社保情况为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登记基本情况表,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质情况; 2.当事人市场主体实地检查记录表、现场照片,证明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事实; 3.当事人年度报告查询截图、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截图,证明当事人2022年、202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以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实; 4.古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公告》截图、附件《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市场主体名单》,证明当事人若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和未提出异议,我局公告将依法进行吊销的事实; 5.国家税务总局古田县税务局出具的《复函》、附表《2022年度至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年度企业名单(税务纳税情况)》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税务状态为未登记的事实; 6.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古田县人社局关于协助核实企业缴纳社保情况的复函》、附件《2022年度至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年度企业名单(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当事人2022年以来缴纳社保情况为否的事实。 当事人2022年、202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通过公司登记的住所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未发现有经营迹象且无法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构成了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0.00元
福建省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