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付金超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3744552967C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舒兰市溪河镇松凤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30
(2023)吉0283民初214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付**,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舒兰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康**
舒兰市人民法院
2
2019-07-01
(2019)吉0283民初62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苏*,赵*
舒兰市人民法院
3
2019-07-01
(2019)吉0283民初3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赵**,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舒兰市人民法院
4
2019-07-01
(2019)吉0283民初62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舒兰市人民法院
5
2019-05-27
(2019)吉0283民初3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市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舒兰市人民法院
6
2019-05-27
(2019)吉0283民初3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李**
舒兰市人民法院
7
2019-05-27
(2019)吉0283民初3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尤**,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舒兰市人民法院
8
2019-04-23
(2019)吉0283民初6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杨**,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张*
舒兰市人民法院
9
2019-04-23
(2019)吉0283民初6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舒兰市人民法院
10
2019-04-22
(2019)吉0283民初6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胡**,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舒兰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8
2023-06-25
(2023)吉0283执恢289号
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5-30
2023-05-23
(2023)吉0283执恢238号
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5-30
2023-05-23
(2023)吉0283执恢239号
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付**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5-30
2023-05-23
(2023)吉0283执恢235号
借款合同纠纷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3-05-30
2023-04-24
(2023)吉0283执异2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张**、舒兰市昶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3-04-28
2023-04-11
(2023)吉0283执恢190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舒兰市支行、韩*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62000.00元
执行案件
7
2022-11-04
2022-10-24
(2022)吉0283执2002号
其他案由
舒兰市人民法院、付**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09-30
2022-09-23
(2022)吉0211执恢556号
借款合同纠纷
王**、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12-28
2021-12-16
(2021)吉0283执9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市润仓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11-30
2021-11-23
(2021)吉0283执保70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周**、付**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舒市市监处罚﹝2024﹞32号
经查,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日与邯郸佳丽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协议有效期一年。邯郸佳丽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委托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25袋涉案产品“有机红小豆”,进货价格为8.6元/袋。该红豆于2024年6月28日在邯郸市峰峰矿区“阳光超市峰峰新世纪店”销售被消费者购买走。消费者投诉其生产的“有机红小豆”是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根据国家标准(GB28050-2011)问答二十三条表2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计算得出:能量=(21.4*17%)+(0.6*37%)+(59.6*17%)=1399.2千焦/100克。与商品外包装上印有的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含量1411千焦/100克不一致,能量含量不达标,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该“有机红小豆”其外包装正面印有:“佳宝宏®;非我莫属®,有机红豆;净含量:380g;品名有机红小豆;配料:有机红小豆;产品执行标准:GB/T-10461;质量等级:一级;保质期:12个月;营养成分表项目每100克NRV%能量1411千焦17%蛋白质21.4克36%脂肪0.6克1%碳水化合物59.6克20%钠0毫克0%”等内容。其外包装背面印有:“被委托加工企业:吉林省百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B);地址:吉林省舒兰市溪河镇松凤村;被委托加工企业: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L);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99号;委托加工企业:邯郸佳丽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万浩国际商务中心2110室;采购日期:2022/10;生产日期:2023/09/16”等内容。至案发时止,该公司售出上述产品25袋,经营额215元,该公司非法获利215元,该公司已全部售出上述产品。该公司所生产的“有机红小豆”生产数量以及营业额较少,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该公司刑事责任的条件。自由裁量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案涉案金额计算依据的计算方法如下:(1)本案货值金额:销售数量×单价=货值金额(8.6×25=215元)(2)本案违法所得:销售数量×单价=违法所得(8.6×25=21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规定,建议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5元;(二)罚款人民币5000元。共计人民币5215元。
5000.00元
舒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