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东方货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赛珠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17640588510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公园路3号(烈士塔大门口)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9-16
合同纠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陆**,福安市东方货运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6-27
合同纠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陆**,福安市东方货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28
2019-08-03
(2019)闽0981民初6484号
追偿权纠纷
(2019)6484垫富宝公司与陆**追偿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1176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7-10-19
2017-09-25
(2017)闽0981执1471号之一
合同纠纷
垫付富投资有限公司、福安市东方货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6-02-25
2016-02-25
(2015)丽景民初字第00688号
不当得利纠纷
福安市东方货运有限公司与雷**、雷**等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5-06-02
2015-06-02
(2015)宁民终字第599号
劳动争议
苏**与福安市东方货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5-03-23
2015-03-23
(2015)安民初字第1236号
劳动争议
苏**与福安市东方货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北处罚﹝2025﹞23号
当事人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吊销营业执照
-元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