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坤厚德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正凤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00309845001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东湖一路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伍市监处罚〔2025〕38号
2025年3月21日,本局接到教育局通知和市长热线12345投诉反映宜昌市伍家岗区外国语小学午餐炒生菜中出现异物,本局执法人员于当日15时10分对当事人受托运营的位于伍家岗区外国语小学(以下简称学校)的食堂(以下简称食堂)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证,2023年8月21日,当事人通过招标与宜昌市伍家岗区外国语小学签订“外国语小学‘微厨’托管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限自2023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合同约定:当事人在学校的监督管理下,全权承担学校“微厨”供餐对象的餐饮供应服务;当事人负责餐厨人员的招用,承担用人主体责任;当事人自主承担托管期间的经营风险等。学校拥有本校微厨”托管服务监管权,负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为当事人提供的“微厨”场所具有合法房屋产权等。
当事人于2024年8月24日与湖北省众得餐饮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厨房)签订合作协议,合同期限自2024年8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24日。湖北省众得餐饮配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F15CR49,登记注册时间:2021年7月14日,住所:宜昌市西陵区胜利三路33号三峡大学南片校区院内,湖北省众得餐饮配送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205020112471,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类食品制售,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大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双方约定由中央厨房负责加工制作并配送学校“微厨”所需净菜。
当事人受托经营的伍家岗区外国语小学食堂于2025年3月21日早7时接收由中央厨房送来的食品原材料,学校食堂于11时至11时40分加工烹饪8锅生菜,食堂员工于分餐间将上述炒生菜打包至餐盒内,送至教学楼各教室供学校学生食用,中午12时21分左右,学校601班一名学生在餐盒内炒生菜中发现一条死蚯蚓。
经查,2025年3月21日当天,学校中午实际就餐人数一至二年级327人,午餐价格为每餐11元;三至六年级973人,教职工97人,午餐价格均为每餐12元。涉及601班的炒生菜当锅共分装至176份饭盒中,由此计算混有异物的食品涉案货值金额共计2112元。因该食堂为非营利性质,据学校与当事人签订的托管合同,托管费以食堂经营额的5%计算作为当事人的利润,托管费每学期结束后经审计由学校给当事人结算,由于本学期尚未结束,食堂的账目尚未审计,学校也没有给当事人结算托管费,故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100000.00元
伍家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