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博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兆祥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2MAC1K4CT3Q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街道赤锡路388号赤峰石材城A1地块1号楼西13号商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1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广饶县陈官镇人民政府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赤峰市博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罗*,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通顺宁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广饶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702202301198
2023年10月21日 15时1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菏泽市牡丹区泰山路西段,对李焕奇驾驶的蒙D45651(黄色)、蒙DU323挂(黄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冯海涛、成雷向驾驶员李焕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挂车(蒙DU323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标示为罐式车辆,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检查该挂车在原车后尾部加装一个卸货口,改变其罐体的使用性质,驾驶人员当场无法出示有效改装证明,经执法人员调查认定当事人存在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等。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08
2
371702202301179
2023年10月21日 14时55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菏泽市牡丹区泰山路西段,对姚洪玉驾驶的蒙D26154(黄色)、蒙DV299挂(黄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冯海涛、成雷向驾驶员姚洪玉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挂车(蒙DV299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标注为罐式车辆,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检查该挂车在原车后尾部加装一个卸货口,改变其罐体的使用用途,驾驶人员当场无法出示有效改装证明。经执法人员调查认定当事人存在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等。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08
3
371702202301180
2023年10月21日 14时5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菏泽市牡丹区泰山路西段,对梁有金驾驶的蒙D20564(黄色)、蒙DU282挂(黄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冯海涛、成雷向驾驶员梁有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挂车(蒙DU282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标注为罐式车辆,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检查发现该挂车在原车后尾部加装一个卸货口,改变其罐体的使用用途,驾驶人员当场无法出示有效改装证明,经执法人员调查认定当事人存在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等。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08
4
370523202300490
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
2023-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