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隆草膏药铺(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淑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3MADNB7AL6X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健康小区9号楼1层20号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依兰市监处罚〔2025〕94号
经查,依兰县隆草膏药铺经营者于淑全承认对所售“亿隆本草康保健粉”的性能、功能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于淑全向投诉人销售该产品时称:“你这个滑膜炎很严重,贴我家这个膏药就彻底治好。”、“有的患者在医院治不了的病,都在我这用这个膏药贴好了。”为了让顾客相信产品效果,于淑全表述该膏药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于淑全叙述涉案膏药的购销情况:2025年4月1日,于淑全从朝阳亿隆科技生物有限公司购进40袋亿隆本草康保健粉,购进单价65元/袋,总购进价格为2600元。为了方便顾客使用,于淑全会帮助顾客将亿隆本草康保健粉加水熬制成黑色膏药(即为投诉人所诉的黑色膏药),截止案发,该亿隆本草康保健粉共销售26袋,售价为80元/袋。剩余14袋,其中9袋为未拆封的亿隆本草康保健粉,5袋为熬制好的黑色膏药。结合上述,该亿隆本草康保健粉销售总额为2080元。违法所得为2080元,货值金额为3200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罚款一万二千元(12000.00元)。
12000.00元
-
2025-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