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依康臣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富大道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5MAC347RF7U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新富大道7号厂房(自编号:3-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长寿市监处罚〔2025〕664号
当事人在其拼多多店铺上销售“藿香正气水”时,发布的关于药品适应症、药品功效、湿气危害的广告内容,系当事人为吸引顾客购买,自行推理判定得出的夸大结论,无科学依据;发布的关于药品成分的广告内容,与实际成分不符。当事人在其淘宝店铺上销售“复方片仔癀含片”时,发布的关于药品功效、疗效的广告内容,系当事人为吸引顾客购买,自行推理判定得出的夸大结论,无科学依据。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其拼多多、淘宝店铺上销售药品,发布药品广告时未经审查机关审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属于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7
2
渝长寿市监处罚﹝2025﹞532号
发布虚假广告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