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诚诚食副食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诚红 | 注册资本:1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4MA4EWMWG6A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汈汊湖养殖场冲担沟村5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6〕228号
经现场检查发现投诉人投诉的商品已下架,无法查到网页具体信息,现查明网络店铺在售商品中有木糖醇山楂条,商品图片上标有“专注于无糖、代糖商品”,还有蓝莓桑葚山楂片,商品图片上标有“糖友定制、专注于无糖、代糖食品”等文字,商品页面标有“糖人吃的控糖期食物老人糖友控无蔗糖蓝莓桑葚夹心山楂糖尿人食品”等文字,商品详情页标有“适合人群、全国无糖特产美食馆、糖人”等文字。
通过网店后台程序查询到3月至我局立案调查的推广数据,全店推广花费为32854.88元,木糖醇山楂条销量为17盒,蓝莓桑葚销量为9盒,总货值金额394.8元。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木糖醇山楂条商品检验报告中总糖(以葡萄糖为计)实测值为36.2,但其商品图片上标有“专注于无糖、代糖商品”。我局认定当事人的该行为属于发布商品成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广告。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蓝莓桑葚山楂片商品检验报告中未检测糖含量,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蓝莓桑葚山楂片糖含量的检验报告当事人无法提供。我局认定当事人的该行为属于发布商品成分不准确、清楚、明白的广告。
据当事人陈述,汉川市诚诚食副食经营部在淘宝平台注册的网络店铺糖人特产美食馆为经营者黄诚红儿子黄达运营,网页中图片、文字、商品链接等均由黄达本人自己于2026年3月编辑上传,广告制作费用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个人情况,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