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建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214704150Q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中沙陀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6-10
(2021)黔0281民初416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四川省南充市力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
盘州市人民法院
2
2019-04-01
(2019)黔0222民初951号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高**
蒋**,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沈*
盘州市人民法院
3
2019-03-20
(2019)黔0222民初10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
盘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01
2021-06-10
(2021)黔0281民初416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四川省南充市力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12-30
2019-12-17
(2019)黔0222民初83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渝煤科安运风机有限公司与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3-19
2017-11-08
(2017)黔0222民初60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六盘水泰吉工贸有限公司与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2605.90元
民事案件
4
2018-07-04
2018-06-28
(2018)黔0222民初26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久利电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盘县红果镇银河煤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07-04
2018-06-28
(2018)黔0222民初260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贵州久利电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盘县红果镇银河煤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3-07
2018-03-07
(2018)黔0222民初37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贵州帝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盘县红果银河煤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01-29
2017-08-07
(2017)黔0222民初3376号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余**与贵州上水田园农业观光园开发有限公司、盘州市供电局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0883.41元
民事案件
8
2018-01-25
2017-04-07
(2017)黔民抗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万乔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01-24
2016-06-12
(2016)黔民终1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盘县紫森源(集团)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盘县仲恒煤矿、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8-01-24
2018-01-09
(2017)黔02民再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万乔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5﹞67号
1.115-10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电缆与瓦斯抽采管路挂在巷道同一侧;2.115-303回风巷(南翼)掘进工作面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风筒未设逆向隔断装置,且115-10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1400运输石门联络巷掘进工作面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刮板输送机道的逆向隔断装置和115-303回风巷(南翼)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穿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逆向隔断装置失效;3.115-301-1采煤工作面(未安装)切眼倾角33°,上口未设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设施(煤矿已自查出,正在整改中);4.1400运输石门、12运输石门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至巷道里侧作业,未设过桥;5.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1)2025年5月28日现场检查时,使用500ppm的CO标气样对115-10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115-303回风巷(南翼)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标校,其中115-10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一氧化碳传感器显示最大值为241ppm,115-303回风巷(南翼)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一氧化碳传感器显示最大值为700ppm,误差值超过说明书规定;(2)对1400运输石门联络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设置的风筒传感器进行测试时,出现断电等需紧急撤人的情况下,不能与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联动;(3)115-303回风巷(南翼)和1400运输石门联络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设置的风筒传感器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垂直吊挂固定,不能有效监测风筒无风状态;(4)115-303运输巷(南翼)掘进工作面风速传感器置于无风状态时,风速传感器显示值下降至1.3m/s后,无变化;6.124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未设置辅助隔爆水棚(煤矿已自查出,正在整改中);7.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护:(1)115-103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机头往后20米处皮带跑偏;(2)1500大巷使用无极绳绞车运输物料,轨道末端30米范围内两股钢轨高低错差大于5mm;部分地段绞车绳未正托于托绳辊上;(3)115-10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运输巷的应急广播不能与矿调度室进行互动;(4)12406采煤工作面运输巷、115-303回风巷(南翼)掘进工作面各安装有1台刮板输送机,使用圆木作为机头压柱,各有1根压柱未顶紧。(5)一采区轨道暗斜井架空乘人装置驱动部安装的起动语音提示时有时无,未设置延时起动,上行时下车点听不清到站提示,多人上车过程中机尾乘人间距提示一直在提示报警;8.位于115-303回风巷(南翼)内的M1-013#密闭墙漏风,从115-303回风巷(南翼)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风风筒上破口处插管稀释密闭前瓦斯,现场检查时密闭墙周边局部地点瓦斯浓度1.2%,密闭墙内瓦斯浓度达45.78%,未制定措施,进行处理;9.115-103采煤工作面上出口处低负压抽放管漏气,不具备良好的气密性(煤矿已自查出,正在整改中);10.行人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全程急停保护不可靠,部分地段拉线设置过高,经现场测试,乘坐人员在正常乘坐状态下,不能拉到急停线;一采区轨道暗斜井架空乘人装置1200水泵房管子道上方上下人点未设置信号通信装置;11.12406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局部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如94#支架,现场进行升架测试,支架活柱无余量,压力表显示值仅为10Mpa;12.一采区轨道暗斜井架空乘人装置机尾尾轮未安装防护罩或者遮栏等防护设施(煤矿自查出,正在整改中);13.12406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没有处理倒架、歪架、压架,更换支架,以及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措施;14.12406采煤工作面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现场检查时采煤机因故暂停,未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15.12406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采煤工作面未进行矿压监测;16.11运输石门右帮设置的一道挡风墙不可靠,挡风墙位于巷帮低洼处,未设置泄水孔,长期被水浸泡,且未编号管理,现场无管理牌板;17.一采区轨道暗斜井上部车场未设置信号硐室;18.12406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超前支护段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加强支护,巷道底板松软,未使用柱鞋,支柱钻底达40cm,初撑力达不到要求;19.115-303回风巷(南翼)掘进工作面采用架棚和锚索协同支护,未对锚索预紧力进行测试;20.115-303回风巷(南翼)掘进工作面沿采空区无煤柱掘进,未对本煤层上区段采空区和上覆煤层采空区积水情况、地表沉降及裂隙涌水进行分析和涌水量预测,存在汛期地表裂隙水威胁,且巷道不能自流排水,未建立可靠的排水系统;21.一采区轨道暗斜井倾角19°,使用JKB-2.5×2P提升机提升,未安装跑车防护装置
合并罚款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元整(¥385,000.00),警告
38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6-17
2
黔﹝盘州﹞煤安罚﹝2025﹞618号
1.煤矿未对115-303回风巷(南翼)掘进工作面前方115-104安装通道(老巷)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造成2025年4月22日115-303回风巷(南翼)掘进工作面T1、T2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T1最大峰值为2.27%,持续时长1时06分29秒,T2最大峰值为1.96%,持续时长1时19分54秒;2.115-301-1切眼掘进工作面25m-40m范围内未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1.责令限5日内改正,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的行政处罚。2.责令限5日内改正,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的行政处罚。合并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元整(¥116,000.00)的行政处罚。
116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5-05-15
3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5﹞21号
1.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1500边界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迎头往外10m段巷道帮上打设的锚杆有9颗锚杆托盘、1颗锚索托盘未紧贴岩面;工作面10m范围内未按作业规程要求打设全断面挡矸设施。(2)115-301-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空顶距1m,检查时未打设临时支护;2.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11运输石门带式输送机机头与12406运输巷第一部带式输送机机头安全防护网长度未全覆盖皮带机头。(2)115-303南翼回风巷带式输送机机头处,人员需从皮带下方穿过,底皮带下方未安设防护网。(3)1500大巷第一部带式输送机、1500运输石门带式输送机部分面皮带托辊有线绳缠绕。(4)115-301-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运输机皮带跑偏15-20cm。(5)皮带斜井带式输送机机头位置和+1400上部车场带式输送机机头位置安设的跑偏保护装置传感器触杆距托辊端面距离实测50mm,不符合跑偏传感器触杆距托辊端面距离20mm的规定,跑偏保护动作不可靠;3.矿井井下配电系统图中115-103运输巷、115-103回风巷电缆等未标注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井下配电系统图中未注明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4.12406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第一部带式输送机机头往里20m段无沿线急停保护装置;5.煤矿提供虚假的物探成果报告。(1)2024年11月5日编制的《12406回采工作面探测积水情况瞬变电磁法物探报告》显示煤矿在12406运输巷布置1条测线开展探测工作,并提交了12406运输巷视电阻率断面图,但查询参加探测人员瞿闯、任广令、丁武七人员入井轨迹,显示3人均未到12406运输巷开展工作。(2)2024年6月17日编制的《115-103回采工作面探测积水情况瞬变电磁法物探报告》显示煤矿在115-103运输巷布置2条测线,在回风巷布置1条测线,每条测线共28个测点,(工作面走向长度640m),并提交了115-103运输巷、回风巷视电阻率断面图,但查询参加测试人员丁武七、沈武兴入井轨迹,其在回风巷、运输巷时间分别仅为14分钟、26分钟,与实际探测需要时间不符;6.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未每月开展防爆性能检查和记录,未每6个月对井下电气设备断电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整定、无检查和调整记录,未按要求对矿井电气设备、电缆进行检查和调整;7.轨道暗斜井架空乘人装置驱动部下方安装的起动器外壳与局部接地极之间的连接线,采用截面为4mm²的铜芯橡套电缆,其截面小于25mm²;中央变电所配电设备采用扁钢连接主接地极的母线,扁钢实际厚度不足4mm,不符合采用扁钢连接主接地极母线,厚度不小于4mm的要求;8.轨道暗斜井使用串车提升,未安装跑车防护装置,且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未设置挡车栏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元整(¥174,000.00),警告
174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3-07
4
黔﹝盘州﹞煤安罚﹝2024﹞989号
1.1645轨道上山绞车提升未安设阻车器。2.1400上部车场在用一列运输工程砂车辆(注浆队817#)碰头连接装置损坏,其余4辆矿车两端未设置碰头。
1.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的行政处罚。2.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的行政处罚。
68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4-09-24
5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3﹞155号
1.2023年11月22日11时入井检查时,二采区二部架空乘人装置操作工路松擅自脱岗、升井;2.煤矿部分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21运输石门开口处的1部电话不能拨号;22轨道石门与1#联络巷岔口处的1台开关倾倒在巷道帮上;井下现场未存放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记录;21运输石门内2台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无月度防爆性能检查记录;115-1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托辊转动部位有线绳缠绕;3.215-103回风外段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设直通矿调度室的有线调度电话;4.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115-104采煤工作面66#支架压力表显示为0,86#支架压力表显示为13Mpa,回风巷超前支护区域内有3棵单体液压支柱卸压,不符合《115-104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115-1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未按《115-103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规定使用临时支护;12401切眼掘进工作面现场临时支护采用打点锚形式支护,不符合《12401切眼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规定的使用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的要求;115-10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采用U型棚+锚索喷支护,现场实际采用U型棚支护,未打设锚索配合支护;5.215-103回风外段掘进工作面自2023年11月6日开始作业以来未按规定进行突出事故逃生、救援演习;6.12401切眼掘进工作面采用上山掘进(坡度32°),未制定包括加强支护、减小巷道空顶距等内容的专项措施;7.12401切眼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未设置风筒传感器;215-103回风外段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传感器安设在进风侧靠近反向风门处,未按规定设置在风筒末端;8.抽查安全监控系统,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有4条馈电异常信息未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9.12401运输巷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第32节风筒附近,人员需跨越带式输送机到钻场测定钻孔流量、压力等参数,未设行人过桥10.115-1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机尾搭接处,未设置照明。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玖仟元整(¥269,000.00),警告
269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12-06
6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3﹞131号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一氧化碳高值长时超限。查询贵州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3年1月1日至10月11日期间,煤矿发生一氧化碳超限报警6次27条,其中:放炮引起的超限2次8条(24-99ppm的6条,100-199ppm的2条);传感器故障4次19条。在10月9日因放炮引起一氧化碳超限(时长54秒、最大值110ppm)被口头警告、要求认真分析超限原因并采取防范措施(提交了超限分析报告)后,又于10月11日再次因放炮引起一氧化碳超限且形成重大安全风险(超限时长52分42秒、最大值173ppm);2.未认真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察执法指令。2023年10月11日23时07分,煤矿32底板瓦斯抽放巷因放炮引起一氧化碳超限报警(贵州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显示超限时长52分42秒、最大值173ppm)的重大安全风险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责令立即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认真分析、填报一氧化碳超限原因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入井作业。10月12日零点班,煤矿在未完成超限原因分析、报告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仍继续安排人员入井,01时17分至22分井下最大人数达209人,经值班人员多次督促,才于02时51分将入井人数降到50人以内,安排进行通风、排水和巡查工作。
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7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11-14
7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3﹞125号
下井人员未按规定携带标识卡。2023年9月28日,煤矿生产副矿长杨舟未按规定携带标识卡入井
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2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10-25
8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3﹞76号
煤矿未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井下自然发火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未从现场管理、安全监控设备维护等方面分析原因,改进措施,消除风险隐患。2023年6月25日21时10分至6月25日23时21分期间,20102采面一氧化碳传感器数据多次显示异常,期间CO最大值为23ppm,煤矿未认真深入分析原因,未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也未加强对监控设备的维护;2023年6月26日22时03分至6月26日22时55分期间,20102采面一氧化碳传感器发生16次超限报警,最大值87ppm,单次持续最长时间为7分44秒,煤矿分析原因为传感器故障导致,未加强对传感器的维护,消除隐患
处3.5万元罚款
3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07-14
9
黔﹝能﹞煤安罚﹝2023﹞31号
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贵州省能源局、六盘水市能源局、盘州市能源局对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仲恒煤矿存在5条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贵州省能源局、六盘水市能源局、盘州市能源局对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仲恒煤矿存在5条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80000.00元
贵州省能源局
2023-06-21
10
黔﹝盘州﹞煤安告﹝2023﹞906-1号、黔﹝盘州﹞煤安告﹝2023﹞906-2号、黔﹝盘州﹞煤安告﹝2023﹞906-3号、黔﹝盘州﹞煤安告﹝2023﹞906-4号
2.煤矿未按照215-103采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每7天观测215-103采煤工作面观测点的气体(记录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3.煤矿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其他安全问题:(1)115-104切眼k0+33m-k0+93m段抽采达标评价指标造假,将煤层平均厚度改成1.6m,实际煤层平均厚度为2m,造成实际需要抽放的瓦斯量减小。(2)《215-103采煤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中瓦斯抽采时间差异系数弄虚作假(报告中叙述“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3月12日在215-103运输巷实际施工了170个顺层钻孔”,查看抽放钻孔原始小票显示第一个钻孔施工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最后一个钻孔施工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涉嫌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4.二采区变电所无停送电操作票。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6.煤矿编制的115-104切眼、1400南翼回风大巷先探后掘安全技术措施未对物探成果进行描述,钻探设计无依据。涉嫌违反了《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7.煤矿矿长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8.煤矿抽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采空区抽采管路安设一氧化碳未设置报警值。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项;《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10.煤矿测定215-103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三带”分布范围,编制的215-103采煤工作面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依据不充分。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2.对煤矿矿长李建有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的行政处罚;拟对煤矿总工程师王贵才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的行政处罚。3.拟对煤矿矿长李建有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拟对煤矿总工程师王贵才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拟对煤矿通防副总杨建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4.拟对煤矿矿长李建有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的行政处罚;拟对煤矿机电矿长戴良芳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的行政处罚。6.拟对煤矿矿长李建有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的行政处罚;拟对煤矿总工程师王贵才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的行政处罚。7.责令限期改正,拟对煤矿矿长李建有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的行政处罚。8.拟对煤矿矿长李建有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的行政处罚;拟对煤矿总工程师王贵才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的行政处罚。10.拟对煤矿矿长李建有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的行政处罚;拟对煤矿总工程师王贵才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的行政处罚;拟对煤矿通防副总杨建处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00)的行政处罚。
475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3-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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