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金陵包子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尚勇 | 注册资本:0.0006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23MA0NQ6W34L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鄂托克前旗敖镇其巴嘎图西街(康复药店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前市监处罚〔2023〕88号
2023年4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陪同内蒙古东达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赵尚勇经营的鄂托克前旗金陵包子馆的小碟进行监督抽样(5个)。经内蒙古东达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该批次餐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赵尚勇经营的鄂托克前旗金陵包子馆送达检验报告(编号:SP202302432),并对该店经营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鄂前市监责改〔2023〕1号)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前市监当罚〔2023〕20号),给予警告并要求5月12前整改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行为。
2023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陪同内蒙古东达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依法对赵尚勇经营的鄂托克前旗金陵包子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整改情况,对该单位的小碟进行第二次监督抽样。2023年6月7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SP202303369)该批次餐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6月9日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立案,2023年6月15日对该单位制作询问笔录,同时提取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消毒记录等证据材料,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