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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口泉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谭炳玉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BW8DTMXY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川江路14号(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1-30
(2024)川0191民初4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郑*,四川商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庆一口泉食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410号
经查, 当事人系2022年8月2日依法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川江路14号从事饮料、饮用纯净水的生产经营活动。 2026年4月15日,在开展抽检监测(县级本级) 2026年四川泸州纳溪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监督抽检中,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当事人2025年7月11日生产的清凉薄荷水(其他饮料)进行了抽样送检。 2026年5月27日,本局收到了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清凉薄荷水(其他饮料)的《检验报告》(№:CGJ J A01840-2026),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CFU/mL,菌落总数CFU/mL标准指标是n=5、c=2、m=100、M=10000,实测值为930、650、1800、12000、400,结果中有一个值大于M值。检验结果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本局将检验报告送达了当事人,当事人对抽检方式方法及检验结果无异议,也未提出复检要求。 另外查明,当事人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的清凉薄荷水,生产数量61件,已全部销售完毕。按销售价7元/件计算,货值金额为427元(7*61=427),违法所得为427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贰拾柒元整(¥427.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0 。
5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