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晟达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志雨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1403MA1078JP45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绣街12-8号楼2单元6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03
2021-08-19
(2021)冀0822民初14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葫芦岛市晟达运输有限公司、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407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葫交罚决字﹝2025﹞1100444号
2025年12月23日,龙港区交通运输局在对葫芦岛市晟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辽PA1179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检测周期为2025年9月,实际检车时间为2025年12月。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辽交执监202534号)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超期未超过3个月,处以1000元罚款。
给予责令1000元罚款
1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