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永汇恒峰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克锋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24MABTH3WT5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仙鹤路6-18号(一照多址)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11
(2023)鄂01知民初78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宜昌杰宝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江陵县永汇恒峰商贸有限公司,湖南玫花电器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陵市监处罚﹝2026﹞1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0月29日由公司总部配送了5公斤干笋,没有索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检验报告,购进单价111.4元/公斤,进货金额557元,销售价格129.8元/公斤,销售金额649元,已销售完,无库存。2026年2月11日,江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上述产品的检验报告,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1.08,单项判定不合格。综上,上述抽检不合格的干笋货值金额为649元,其违法所得为649元。2026年2月12日,当事人发布了不合格产品召回公告,召回数量为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49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