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京东方金星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姗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5MA001PX6XH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村南东1-A01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市监处罚〔2025〕435号
当事人销售的御烁厨业牌SPTT4.5/18-A型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燃气煲仔炉)标志、警示项目不符合GB 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标志项目中存在型号标注错误、未标注使用年限以及产品铭牌不牢固、不耐用、不能永久保留的问题,警示项目中存在未标注高温排烟的警示标志的问题,依据《2025年北京市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销售商用燃气灶具等产品。当事人于2024年11月6日从山东御烁厨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上述御烁厨业牌SPTT4.5/18-A型商用燃气燃烧器具1台,采购价格是每台1200元,销售价格是每台1600元。2025年6月,抽检人员对当事人采购的上述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进行了抽检,抽检人员按照1600元的销售单价支付了检验样品的费用,无备用样品。 上述采购及销售价格均不包括税费,最终认定该批不合格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货值金额1600元,违法所得400元。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400.00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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