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博盛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甘涛明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5L7Q579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蓝坊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08
(2021)赣0925民初5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高安市博盛物流有限公司,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
宜春市靖安县人民法院
2
2021-06-28
(2021)赣0424民初23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欧***,喻**
高安市博盛物流有限公司,严**
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
3
2020-04-21
(2020)粤07民终11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马**,杨**,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雷**,雷**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04-21
(2020)粤07民终11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魏**,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杨**,杨**,杨**
雷**,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4-21
(2020)粤07民终11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开平支公司,开平市巨隆运输有限公司,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高安市博盛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04-21
(2020)粤07民终11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开平支公司,开平市巨隆运输有限公司,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高安市博盛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04-17
(2020)粤07民终11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孙**,杨**
雷**,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4-17
(2020)粤07民终11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开平支公司,开平市巨隆运输有限公司,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高安市博盛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21
2021-11-09
(2021)赣0983民初628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博盛物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1-06
2021-11-23
(2021)赣0925民初5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828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05-20
(2020)粤07民终11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杨**、马**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雷**、雷**、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吴**、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260831.1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30
2020-08-21
(2020)粤09民终18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中心支公司与李**、杨**、杨**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高安市博盛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6-21
2020-04-27
(2020)粤0904民初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杨**、杨**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中心支公司、张铭冲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535106.2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交罚﹝2024﹞01140004号
2024年 3月 11日 22时 22分在在本局执法员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石埠镇梦山大道处检查时,发现张俊驾驶的赣 C235E挂恩信事业牌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车上装载石子,过磅显示 62.06吨,超载 13.06吨。从高安到南昌。经调查,车主实际经营者为高安市博盛物流有限公司,张俊系该公司聘请的驾驶员,该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核定的是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经现场实际测量,当事人擅自加装整体车厢 2米。当事人的行为使用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使用改装车辆会影响车辆安全,不能盲目追求利益,安全大于一切,要守法经营。情节一般。使用的车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增加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均超出10CM以上 30cm以下的;2、擅自拆除货箱栏板;3、擅自加装活动或固定可拆卸装置。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现场勘验图、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当事人经营许可证件、法人身份证、驾驶员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车辆登记证书、现场视频等证据为证。高安市博盛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的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