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纯英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0031765845XX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高新区G4高速路口东三公里路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4
(2022)鄂1181民初5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
麻城市人民法院
2
2021-11-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11-12
(2020)豫0782民初22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
李**
吴**,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刘**,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
辉县市人民法院
4
2019-11-14
(2019)豫1502民初449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5
2019-08-08
(2019)豫1527民初21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陈**,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淮滨县人民法院
6
2019-06-10
(2019)豫0192民初2380号
追偿权纠纷
河南耀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万**,李**,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30
2021-09-09
(2021)豫1502民初55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8613.8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5-26
2021-05-24
(2021)豫1522执641号
其他执行
光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5-26
2021-05-20
(2021)鲁0781民初34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唐**与王**、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3-31
2021-03-23
(2020)豫0192执2441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河南开心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万**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2-24
2021-01-07
(2020)豫0192执2441号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河南开心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万**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91779.37元
执行案件
6
2020-12-07
2020-11-16
(2020)豫0782民初22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刘**、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0-23
2020-08-05
(2020)豫0782执20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王**、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16288.00元
执行案件
8
2020-10-23
2020-08-12
(2020)豫0782执2022号之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王**、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0-23
2020-10-20
(2020)豫0782执2022号之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王**、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10-23
2020-08-12
(2020)豫0782执2022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王**、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信新交执罚字﹝2026﹞第0600003号
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洋(执法证号16170417082),韩超(执法证号16170417102)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6年5月1日11时10分,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所有的豫SB6888重型自卸货车载货行驶至新县G230金兰山街道彭河非现场执法点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新县箭厂河公路超限检测站点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3轴车型,车货总质量6480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27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37800kg,超限率140%。经见证人杨家才核实,对超限数据无异议。经调查核实,信阳同心汽车货运有限公司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车辆照片、超限超载车辆检测信息单、地磅证书、法人身份证、行驶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驾驶证等证据予以证实。
决定给予罚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7500.00元
新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