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宏鑫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傅彬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783MA3QNTWX43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古城街道安阳街与兴尚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02
(2024)鲁0725民初32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邹**
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寿光市宏鑫物流有限公司
昌乐县人民法院
2
2023-05-23
(2023)鲁0783民初559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贾**,蔡**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燕**,寿光市宏鑫物流有限公司,寿光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赵**
寿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783202600233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罚款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寿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8
2
370683202400183
寿光市宏鑫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罚款
5000.00元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6
3
370683202400180
寿光市宏鑫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罚款
5000.00元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6
4
J370502202400126
2024年04月29日 04时10分,东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监察二中队执法人员在南二路与西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对宋胜永驾驶的鲁VZ7930(黄色)鲁G7R90挂(黄色)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田乐彪、苏小波向宋胜永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当场告知其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检查发现:宋胜永驾驶的鲁VZ7930(黄色)鲁G7R90挂(黄色)车辆为6轴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该车《道路运输证》许可的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吨,车上装载的货物是沙子,经超限设备(电子磅)检测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71.500吨,超出限定标准22.500吨,超限率为45.91%,且宋胜永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辆从寿光市北洛镇拉载石子运往东营市西五路茶坡村,经询问驾驶员得知本次超限运输行为是受车辆所属寿光市宏鑫物流有限公司的指使进行的。执法人员现场录像取证,驾驶员宋胜永对检查结果无异议。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东营市东营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30
5
J370502202400127
2024年04月29日 04时10分,东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监察二中队执法人员在南二路与西二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对丁宗波驾驶的鲁VW8761(黄色)鲁G55B8挂(黄色)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田乐彪、苏小波向丁宗波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当场告知其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检查发现:丁宗波驾驶的鲁VW8761(黄色)鲁G55B8挂(黄色)车辆为6轴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该车《道路运输证》许可的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吨,车上装载的货物是沙子,经超限设备(电子磅)检测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72.660吨,超出限定标准23.660吨,超限率为48.28%,且丁宗波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辆从寿光市北洛镇拉载石子运往东营市西五路茶坡村,经询问驾驶员得知本次超限运输行为是受车辆所属寿光市宏鑫物流有限公司的指使进行的。执法人员现场录像取证,驾驶员丁宗波对检查结果无异议。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东营市东营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30
6
J370502202400125
2024年04月29日 04时10分,东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监察二中队执法人员在南二路与西二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对孙广宇驾驶的鲁GV6903(黄色)鲁G9T82挂(黄色)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田乐彪、苏小波向孙广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当场告知其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检查发现:孙广宇驾驶的鲁GV6903(黄色)鲁G9T82挂(黄色)车辆为6轴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该车《道路运输证》许可的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吨,车上装载的货物是沙子,经超限设备(电子磅)检测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72.580吨,超出限定标准23.580吨,超限率为48.12%,且孙广宇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辆从寿光市北洛镇拉载石子运往东营市西五路茶坡村,经询问驾驶员得知本次超限运输行为是受车辆所属寿光市宏鑫物流有限公司的指使进行的。执法人员现场录像取证,驾驶员孙广宇对检查结果无异议。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东营市东营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30
7
370772202300572
李波涛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鲁VW2620(黄色)鲁V237V挂(黄色)在滨海区内运输铁粉,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没有采取防止脱落、扬撒等必要措施
对其进行罚款
1000.00元
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0-31
8
370683202300858
寿光市宏鑫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罚款
5000.00元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