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17765880243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A座5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30
(2025)吉0102民初3782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荃运荟全民健身运动(长春)有限公司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6
(2025)吉0102民初3782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荃运荟全民健身运动(长春)有限公司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3
2025-06-26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荃运荟全民健身运动(长春)有限公司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4
2022-10-11
(2022)吉0102民初4022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长春市松龄瑞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5
2020-12-17
(2020)吉0102民初5607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德成分公司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6
2020-12-17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7
2020-12-17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恒成分公司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14
(2025)吉0102民初3782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荃运荟全民健身运动(长春)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2
2025-05-09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荃运荟全民健身运动(长春)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3
2022-10-18
(2022)吉0102民初4022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长春市松龄瑞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4
2022-08-21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长春市松龄瑞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5
2021-01-21
(2020)吉0102民初5608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恒成分公司
裁判文书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6
2021-01-21
(2020)吉0102民初5588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7
2020-09-30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8
2020-09-30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德成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9
2020-09-30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恒成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5
2022-05-17
(2022)吉0102执恢244号
民事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德成分公司民事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27458.50元
执行案件
2
2022-05-31
2022-03-07
(2022)吉0102执56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德成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7151.50元
执行案件
3
2021-12-22
2019-09-18
(2021)吉0102执97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恒成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575819.00元
执行案件
4
2021-12-22
2019-09-18
(2021)吉0102执975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通化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04156.00元
执行案件
5
2021-04-17
2020-12-31
(2020)吉0102民初5608号
5608民事判决书
19931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4-17
2020-12-31
(2020)吉0102民初5588号
5588民事判决书
5658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7-06-19
2017-06-02
(2017)吉0502民初1471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姜**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6-03-18
2016-03-18
(2013)长高开民初字第1620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杨**与恒盛汇鑫(长春)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3858.28元
民事案件
9
2015-12-29
2015-12-29
(2015)吉民二终字第92号
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与四平维美戴斯大酒店有限公司、四平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市市监处罚﹝2024﹞31号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2
2
长市监南行处字﹝2023﹞83号
未按照要求对在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1万元
10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
2023-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