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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乐顺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建忠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1923MA6AJE957Y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响滩镇石泉村六社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5
(2024)川1923民初447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南充优钻劳务有限公司
平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平昌乐顺食品有限公司
平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执法罚﹝2026﹞2号
平昌乐顺食品有限公司建设的平昌县乐顺现代牲畜屠宰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于2020年10月29日取得《关于平昌县乐顺现代牲畜屠宰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审〔2020〕283号),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生猪屠宰用房、1栋肉牛屠宰用房、1栋无害化处理区用房、1栋业务用房、1栋成品门卫室,配套污水处理池、化粪池、消防水池、大门、绿化、厂区围墙、挡土墙、路面硬化等相关附属设施。2020年11月16日,该公司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平昌县乐顺现代牲畜屠宰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比选确定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2020年11月24日,你公司与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2020年11月30日,该公司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平昌县乐顺现代牲畜屠宰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综合评估法)”中“(二)评分标准”的“企业资信”评分标准设置了“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条件;“勘察人员”评分标准设置了“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结构师资格加1分”的条件;“施工人员”评分标准设置了“配备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得1分,其中少一名不得分”的条件。根据《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平昌县乐顺现代牲畜屠宰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均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属于整体工业建筑项目,非市政工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注1的规定“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防雷等配套工程”。因此,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其法定承包范围已明确包含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内部道路、管网等配套工程)。要求投标人额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缺乏法律和技术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结合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平昌县乐顺现代牲畜屠宰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相关情况的复函》,要求施工企业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根据《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及其附件《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均未要求配备注册结构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要求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全国注册结构师资格,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民营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建行规〔2019〕1号)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编制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得再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设置施工人员“配备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得1分,其中少一名不得分”的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2020年12月30日,该公司向四川广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和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次日签订《平昌县乐顺现代牲畜屠宰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平昌县乐顺现代牲畜屠宰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3年主体完工,目前未进行竣工验收。
处罚款人民币22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
22000.00元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4-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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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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