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东安县唐老伍电动车东站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俊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22MACBLHJ19P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舜皇大道2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案处字〔2024〕131号
2024年5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一辆“台铃”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编号:A153273567522AT01,整车编码:329722409028502,车辆制造商:台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产品型号:TDS2063Z,电动机编码:TLSWX48V400W5RDC00033,CCC证书编号:2023011119567522,车辆生产日期:2024-04-07)擅自加装了尾箱。本局执法人员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电动自行车采取了查封强制措施(东市监强措字〔2024〕B03号,附财务清单〔2024〕B03号)。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台铃”电动自行车,是从一个体户购进的,没有进货票据,购进时随车附有该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该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参数上未标注该电动自行车有尾箱,购进时没有尾箱,当事人未按产品合格证参数的要求,擅自加装了尾箱进行销售,该电动自行车进价为2100元/辆,售价为2400元/辆,货值金额为2400元,因当事人暂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动车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6000元。
6000.00元
-
2024-06-13
2
东市监案处字〔2023〕157号
2023年6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一辆“台铃”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编号:A153273529555AT00,整车编码:329722301205873,车辆制造商:台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产品型号:TDS39PZ,电动机编码:TLDBPE48V400W15511,CCC证书编号:2023011119529555,车辆制造日期:2023-03-14)擅自加装了尾箱。 现查明: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台铃”电动自行车,购进时随车附有该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该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参数上未标注该电动自行车有尾箱,购进时没有尾箱,当事人未按产品合格证参数的要求,擅自加装了尾箱进行销售,进货发票已丢失,该电动自行车进价为2300元/辆,售价为2800元/辆,货值金额为2800元,因当事人暂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罚款人民币6000元
6000.00元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