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微微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29MA6DLRYF7Y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25
(2023)浙0803民诉前调40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鸿盛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
2022-06-21
(2022)黔2629民初42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明**
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
剑河县人民法院
3
2022-06-10
(2022)赣0825民初11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丰县新乐炭素有限公司
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
永丰县人民法院
4
2022-04-13
(2022)黔2601民初9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黔东南州绿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
凯里市人民法院
5
2022-03-23
(2022)黔2601民初1037号
借款合同纠纷
黔东南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舒**,叶**
凯里市人民法院
6
2022-03-23
(2022)黔2601民初9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黔东南州绿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
凯里市人民法院
7
2022-01-25
(2022)浙1124民初4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徐**
剑河县绿野活性炭厂,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8
2021-11-01
(2021)浙1124民初20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荣兴活性炭有限公司
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
9
2021-10-11
(2021)浙1124民初203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
舒**,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吴**
松阳县人民法院
10
2021-06-03
(2021)浙1102民初2313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
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03
2022-07-06
(2022)赣0825民初118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永丰县新乐炭素有限公司、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60717.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8-03
2022-06-10
(2022)赣0825民初11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丰县新乐炭素有限公司、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0717.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8-03
2022-05-12
(2022)赣0825民初11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丰县新乐炭素有限公司、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60717.0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6-29
2022-06-22
(2022)浙1124执73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徐**、剑河县绿野活性炭厂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6-28
2022-06-28
(2022)浙1124执811号
借款合同纠纷
潘**、剑河县绿野活性炭厂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5-08
2022-04-12
(2021)浙1124执21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张**、舒**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2-11
2021-06-03
(2021)浙1102民初2313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4-15
2020-11-20
(2020)浙1124民特914号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吴**、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11-13
2020-10-27
(2020)苏0402财保58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常州市豪迈干燥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18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剑市监处罚[2025]44号
经查,位于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的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厂区内安装有2台压力容器,其产品编号:Y14AD80003、设备代码:217033072201800125和产品编号:Y14AD180145、设备代码:217033072201809757的2台压力容器约于2019年10月安装到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厂区内,于2020年3月初投入使用,主要用于生产设备中的气动阀门控制,产权和使用单位为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设备使用地点: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厂区内,设备维护由第三方负责维护管理。以上2台压力容器在2020年3月初投入使用至2025年1月8日这段时间内未有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使用,当事人也未能提供以上2台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报告。以上2台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目录内的设备,截止2025年1月8日,当事人自投入使用以来未有办理过特种设备方面应当办理的事项,如设备安装告知手续、设备安装监督检验等,其安全附件压力表2只、安全阀2只未经校验使用。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压力容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之规定。
罚款3.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