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中裕车用燃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忠振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601598829218X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与南线交汇处东南角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22
(2022)吉0602民初114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白山中裕车用燃气有限公司
白山市路安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2
2022-08-03
(2022)吉0602民初114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白山中裕车用燃气有限公司
白山市路安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3
2022-07-27
(2022)吉0602民初113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白山中裕车用燃气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15
2022-07-27
(2022)吉0602民初113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白山中裕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山市监处罚〔2025〕1015号ZHZFZD
经核查及当事人确认,其2025年8月16日17时-19时共计充装了16辆车车用气瓶,均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结合调查取证情况,认定当事人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经核查及当事人确认,其2025年8月16日17时-19时共计充装了16辆车车用气瓶,均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结合调查取证情况,认定当事人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依法上缴国库。
20000.00元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