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玉佳意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逄忠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81MA1CGJ8J5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龙河镇东南街未来星幼儿园道东(东数3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6〕3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4月22日从讷河市鑫居香肉制品经销店购进向阳葵花牌传统俄式红肠(生产日期:2026/1/5;保质期:120天;净含量:300克;制造商:山东齐汇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品标准编号:SB/T 10279)5个,购进时索要并保存了供货方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和购进时的购货凭证,但未索要并保存该食品的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026年4月24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6年4月29日,执法人员对该超市再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该超市冷冻柜内摆放有小东北牌脆骨肠(生产日期:20260212;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9千克;生产商:阜新小东北食品有限公司;产品标准代号:SB/T10279),该食品是当事人于2026年4月27日从讷河市喜春冻货商店购进的,共购进1件(12袋),当事人可提供该食品的供货方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和购进时的购货凭证,但仍未索要并保存该食品的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当事人称因忙于看店导致忘记索要了。
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
2026-05-15
2
讷市监处罚〔2023〕381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六)项:“认定标签、说明书瑕疵,应当综合考虑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瑕疵:(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情节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没有故意误导消费者的情形。”之规定。涉嫌构成了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