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红蔬菜批发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华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6MA05LR4EX9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胡北小镇68号菜棚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滨海市监处罚〔2026〕121
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没收违法所得21元;2.罚款1000元;3.警告。
1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0
2
津市监滨处罚〔2024〕21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9日以4.5元/斤的价格购进麻辣椒10斤,其中的8.8斤以5元/斤的价格销售给天津市滨海新区王芹蔬菜经营部,剩余的1.2斤也于当天以5元/斤的价格售完,已无库存。该批次麻辣椒的检验报告(No: DBJ23120116110738284),检验结论为,噻虫胺项目实测值0.2,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违法货值金额为5元/斤×10斤=50元,违法所得为(5-4.5)元/斤×10斤=5元。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1日以6.4元/斤的价格购进姜27.5斤,当天均以7元/斤的价格销售给天津市滨海新区兴客隆生鲜经营部,已无库存;以4.1元/斤的价格购进麻辣椒19.6斤,当天均以4.5元/斤的价格销售给天津市滨海新区兴客隆生鲜经营部,已无库存。当事人在购进上述蔬菜时,由于每天不固定供货商,不记得上述蔬菜分别是从哪里购进,当事人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对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的行为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26元;2.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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