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惠康华茂大药房有限公司大桥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松晓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5303679444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号学生公寓10-1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6〕71号
经查,2024年7月30日, 当事人在“药帮忙”网络采购药品平台内经营者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采购了批号为8174338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盒,该药品外包装显示标称生产厂家为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规格:5mg*28片, 批号为8174338,产品有效期2023.12.15-2028.11.30,采购价格为95元/盒,总金额475元,当事人以95元/盒对外销售,于2024年8月24日销售2盒,于2024年8月25日销售1盒,于2024年9月7日销售2盒,该批次药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合计销售总金额475元,综上,认定违法所得475元。
? 另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认定函显示:标称生产企业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10950224,批号为8174338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经我局向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药监部门协查确认,标示生产企业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15 日更名为晖致制药(大连)有限公司,该企业确认上述药品非该企业生产,基于协助调查情况,我局认定上述药品符合“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情形,认定为假药。
还查,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4日在经营场所张贴了批号为8174338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的召回公告,截至2026年2月5日未有消费者向当事人要求退款退货...[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75元。
0.00元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