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乐品坊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中平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25MA3X90P27K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温县黄庄镇东高召村(荣涝河北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28
2021-11-23
(2021)豫知民终572号
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温县乐品坊食品厂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7-30
2021-06-11
(2021)沪0115民初3656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卡麦滋食品有限公司、温县乐品坊食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6〕14号
经调查,该批产品耗氧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因一是原水过滤系统滤芯未按规定时间更换,过滤效率下降,原水中微量有机物未被有效去除,成为耗氧量超标源头。二是罐装前管道、储水罐清洗消毒不彻底,存在少量残留污渍,与水体接触后产生有机物溶出,增加水体耗氧量。从而导致该批产品耗氧量(以 O2 计)超标。2025年10月08日该单位共生产饮用天然苏打水(生产日期:2025-10-08、商标:明流、规格型号:360 毫升/瓶、保质期:12 个月(常温))150包,每包12瓶。2025年10月12日以每包5.00元的价格全部销售给了陕西省咸阳市客户张总,总价750.00元。2025年12月02日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书后,立即给陕西省咸阳市客户张总发出了产品召回通知,因该批次产品数量少,已全部售完,没有产品召回。违法所得为750.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750.00元;
2、罚款30000.00元。罚没款共计3075.00元。
30000.00元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