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西双版纳博英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文杰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801MA6Q5P9R5H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75正东方160米阳光假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0
(2022)云2801民初309号
合同纠纷
李*
西双版纳博英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人社处决字﹝2024﹞12号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存在拖欠马英、刘功路等17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70682.7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景人社处决字〔2024〕12号西双版纳博英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你公司存在拖欠马英、刘功路等17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70682.7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使用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缴款渠道缴纳罚款,或到银行(或网银)办理缴款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对该行政处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景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监察员:张向前执法证号:24-Z11161监察员:魏玲执法证号:24-Z11160联系地址:景洪市清泉路32号,联系电话0691-2140477。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6日
5000.00元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