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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7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辉煌注册资本:20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40069438671X4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白蒙畲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3
(2026)闽0403民初247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上海快联门业有限公司
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
2026-03-05
(2026)闽0403民初176号
合伙合同纠纷
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陈**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3
2025-12-09
(2025)闽04行终92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温**,三明市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8-26
(2025)闽0481行初40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安市人民法院
5
2025-07-09
(2025)闽0403民初268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陈**
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刘**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6
2025-06-10
(2025)闽0403民初268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陈**
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刘**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7
2024-04-26
(2024)闽0403民初1484号
合同纠纷
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三明市盛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6-06
2026-01-26
(2026)闽0403民初2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快联门业有限公司;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6-04-15
2026-03-12
(2026)闽0403民初176号
合伙协议纠纷
陈*;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94661.25元
民事案件
3
2022-03-30
2022-01-13
(2022)闽0403民初88号
劳务合同纠纷
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吴**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9-08
2021-06-11
(2021)闽0403民初8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泉州市鼎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1-01
2019-03-31
(2017)鲁0112民初498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与淄博恒大钢结构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7-12-01
2017-11-10
(2017)鲁01民辖终126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淄博恒大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4-09-29
2014-09-19
(2014)江鹤法执字第8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与冯**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明〕应急罚〔2026〕3号
存在动火作业没有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落实安全措施;多个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没有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对三明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猪肉制品加工智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3·31”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给予你单位12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该单位能积极处理善后工作,主动消除事故影响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具有从轻情节,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96项裁量阶次B的规定,市应急局决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23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230000.00元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6-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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