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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时秀粉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27334444314A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莒南县十字路街道西关居(县城南环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9
民间借贷纠纷
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
王**
莒南县人民法院
2
2025-08-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吕**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侯**
曹县人民法院
3
2025-08-0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郭**
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
蒙阴县人民法院
4
2025-08-06
买卖合同纠纷
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
汲**,孟*,汲**
莒南县人民法院
5
2025-07-24
买卖合同纠纷
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
王**,季**
莒南县人民法院
6
2025-07-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郭**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万**,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
蒙阴县人民法院
7
2025-05-28
买卖合同纠纷
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
刘**
莒南县人民法院
8
2025-04-01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张**
莒南县人民法院
9
2025-03-28
民间借贷纠纷
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
张*
莒南县人民法院
10
2025-03-2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李**,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莒南森迈物流有限公司,徐**
莒南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2-06
(2023)桂0110民初4553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广西南宁市贵鑫木业有限公司
韩**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2
2023-12-10
(2023)桂0110民初4553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广西南宁市贵鑫木业有限公司
韩**,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1-10
2024-12-03
(2024)鲁1322民初89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周**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452.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1-30
2023-06-30
(2023)鲁1103民初19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林*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3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7-29
2023-06-20
(2023)鲁1103财保66号
财产保全
宋**、唐**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6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23-06-27
2022-08-22
(2022)鲁1328民初26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郭**、万**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54709.25元
民事案件
5
2023-05-11
2023-04-27
(2023)京74民终26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骅支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3-05-05
2022-11-17
(2021)京0112民初1560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446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3-03-16
2023-03-03
(2023)鲁1121民初4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贾*、冯**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6-16
2022-03-02
(2022)鲁1103民初6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辛**、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4-13
2021-10-26
(2021)鲁1327民初458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杨**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5148.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4-08
2021-07-12
(2021)鲁1327民初405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家港交路执﹝2026﹞70号
2026年3月4日上午08时05分许,我局执法人员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港丰公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检查到鲁Q279DJ(黄牌)/鲁QF4B2超货车。该车为8轴车,其中鲁Q279DJ(黄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为3轴车,鲁QF4B2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为5轴车。经进一步调查,2026年3月2日上午08时许,当事人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陈庆永驾驶该车辆装载一辆矿卡(不可解体物品),从连云港中慧饲料有限公司运到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途经张家港市港丰公路与锦丰镇人民路交叉口时被查。该次运输运费10000元。2026年3月4日,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87.1吨,超限38.1吨;经勘验,该车车货总长度为23.2米,总宽度为4.6米、总高度为4.86米。当事人已申办《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号为B3200002026030200620,记载车货总重为84吨、车货总长25米、车货总宽3.5米、车货总高4.3米。该次运输车货总重量、车货外廓尺寸的宽度和高度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当事人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贰万壹仟元
21000.00元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5
2
张家港交路执﹝2026﹞69号
2026年3月4日上午08时05分许,我局执法人员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港丰公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检查到鲁Q916LA(黄牌)/鲁QG08V超货车。该车为9轴车,其中鲁Q916LA(黄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为3轴车,鲁QG08V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为6轴车。经进一步调查,2026年3月2日上午08时许,当事人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李贵进驾驶该车辆装载一辆矿卡(不可解体物品),从连云港中慧饲料有限公司运到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途经张家港市港丰公路与锦丰镇人民路交叉口时被查。该次运输运费10000元。2026年3月4日,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86.2吨,超限37.2吨;经勘验,该车车货总长度为23.5米,总宽度为4.7米、总高度为4.6米。当事人已申办《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号为B3200002026030201365,记载车货总重为84吨、车货总长25米、车货总宽3.5米、车货总高4.3米。该次运输车货总重量、车货外廓尺寸的宽度和高度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当事人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贰万零伍佰元
20500.00元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5
3
邳州交路执﹝2026﹞50号
2026年02月05日10时10分,当事人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庞首学驾驶车辆鲁Q9XH1挂(黄)在邳州市311国道189KM处,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叁万元
30000.00元
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4
371324202600007
2025年12月01日 19时47分,车牌号为鲁Q181JY(黄色)行驶至省道S318K18+900米处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为56.560吨,国家限定标准49.000吨,超出限定标准7.560吨,超限15.43%,鲁Q181JY(黄色)车辆所有人为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1月4日,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王言坤前来处理,执法人员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王言坤不申请回避,提供了道路运输证年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认可当日运输超限事实。我局已于2026年1月4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71324202600007,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经调查认定: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证据:超限检测数据单、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其它证明材料。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105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4
5
370704202500760
2025-11-2716:16,车牌号为鲁Q162EB(黄色)鲁Q7XK2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国道G206K360+600米处的G206(双向)K360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被检测到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向东(执法证号15070317047)、许志伟(执法证号15070317066)调查取证发现:该车是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六轴运输车辆,经G206(双向)K360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运货途中,该类车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49000千克,该车车货实际总质量55630千克,超过限定标准6630千克。执法机关依法事先告知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拟处理结果,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无陈述、申辩意见。经调查认定: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主要证据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一份等。
罚款玖佰元整
900.00元
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19
6
黑0900交罚﹝2025﹞376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 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9
7
371321202501560
2025年10月30日 06时59分,车牌号为鲁Q082JQ(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国道G233K1190+100米处时,被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检测到车货总质量58.25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该车货总质量超限9.250吨。以上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检测单等证据证实。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事实成立。我局向你(单位)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你(单位)书面声明放弃陈述、申辩。
罚款壹仟叁佰伍拾元整
1350.00元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7
8
陕1360交罚﹝2025﹞6号
2025年11月16日17时许接锦界北收费站报告,当事人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H116KH/鲁QG53W超于2025年11月14日13时57分许从山东埠村收费站驶入高速,载有不可分解的封头机一台,车货总宽为7.5米,因车辆超宽出口不具备称重条件,调取移动泵称重车货总重为58.09吨,《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线路仅有山东埠村至乐凌西收费站,乐凌西收费站至陕西锦界北收费站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法事实清楚,属违法超限运输构成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决定给予处罚款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6000.00元
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2025-11-20
9
370786202500385
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昌邑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7
10
370785202501180
莒南县正昌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鲁Q688AH驾驶过程中恶意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应予以处罚
对其进行罚款
6300.00元
高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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