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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天缘宾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024MA744D0F3L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西华南街师家庄村庙咀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市监罚〔2025〕7号
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笔录》、拍摄了现场照片。2025年4月3日案件调查终结。经调查,2025年3月份,王刚从他人手中转手经营该宾馆,为节省成本其从网上购买一大桶20kgLANYUNMEI 蓝韵美洗发水后,在不接触内容物直接从大桶蓝韵美洗发水灌装到无标识标签小瓶内,只对成品化妆品的规格简单进行改变后,将分装得到的小瓶提供给消费者使用,不再单独收取费用(包含在房费内),因无法区分实际金额,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该批次洗发水购进价格为120元/桶,共计货值120元。故货值金额明显低于1万元。当事人经营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属实。我局于当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不得经营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留存合法的供货企业资质证件、购进票据,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日对涉案7kg(大桶剩余加分装小瓶)蓝韵美洗发水进行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作为宾馆经营者,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的义务”。《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中使用的化妆品以及宾馆等为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应当符合最小销售单元标签的规定。”
对合水县天缘宾馆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涉案化妆品7kg;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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