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易航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红方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23MA9FJR0637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龙源街道小徐岗村云台大道与G104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31
(2024)皖1821民初26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强汤爱莲徐玉山杨坤美徐华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武陟支公司,焦作易航物流有限公司,付**
郎溪县人民法院
2
2024-02-02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焦作易航物流有限公司
史**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9-08
(2023)豫0823民初395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牛**,翟**,河南省同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焦作易航物流有限公司,史**,张**
武陟县人民法院
4
2023-09-08
(2023)豫0823民初39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牛**,翟**,河南省同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焦作易航物流有限公司,史**,张**
武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24
2021-10-19
(2021)皖1622民初76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冯**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600096号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雪莉(执法证号:16140817073)张洪恩(执法证号:16140817082)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5年10月08日06点23分51秒,焦作易航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豫HJ652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西华县G344清河驿乡小庞非现场执法点(G344线K719+969米)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超限卸货点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5910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10100kg,超限率20.61%。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30
2
豫汴交罚字﹝2026﹞第0600035号
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
罚款1500
1500.00元
开封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6
3
温路政罚〔2026〕9866
-
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2175.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11
4
豫温交简罚字[2024]第0402016号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罚款200元
200.00元
温县交通运输 局
2024-04-08
5
温路政罚〔2023〕72J19
2023年8月7日1时40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联楚、黄继涌在104国道东江村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豫HR5191/豫H6J04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杨永胜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2023年8月7日凌晨,当事人焦作易航物流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杨永胜驾驶豫HR5191/豫H6J04挂牵引车从泰顺装运石头前往昆阳。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7.09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铰接列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09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已按要求于2023年8月7日14点09分卸载了超限装载的货物24.57吨。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柒元整。
2487.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