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灵山县鑫阳干货批发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劳荣珍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21MA5PBEMA9N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三科农商城第4幢B3-11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3〕62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19日从玉林市玉州区廖贰副食品店购进了3件椰蓉方包(调理面包)(60袋/件,90克/袋,商标:广正发及图形,生产日期2023-06-25,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贵港市正发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价69元/件(即1.15元/袋),购进金额207元,购进时查验并索取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购进单据和产品检验报告,在灵山县三海街道三科农商城第4幢B3-112的经营场所对外销售;2023年8月1日销售完毕,销售价1.5元/袋,销售金额共270元,没有销售记录,也没有销售单据。上述椰蓉方包(调理面包)2023年7月24日经抽样人员抽样并送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SG233094)。经核算,认定本案的货值金额为270元,违法所得为270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柒拾元整(¥270.00);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以上1、2项罚没款金额合计人民币叁仟贰佰柒拾元整(¥3270.00),上缴国库。
3000.00元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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