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陆港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进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303MA73Q52HXR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东路68号1-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9-12
(2023)甘0302民初1414号
运输合同纠纷
新疆众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陆港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市税稽罚﹝2025﹞18号
你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共向135户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054份(不含作废/红冲发票),根据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提供给我局的甘肃镍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司法鉴定书提供的鉴定意见“根据案卷资料,陆港通公司在2021年4月16日至2022年5月31日开具给下游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与运单资料或运单资料与报备的营运资料均不完全一致,陆港通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的资料不合规向135户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054份(不含作废/红冲发票),价款341,574,411.21元,税款30,741,695.11元,价税合计372,316,106.32元”,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第十八条“网络货运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第十九条“网络货运经营者应遵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不得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等扣税凭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陆港通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的资料不合规向135户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以上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证据材料:甘肃镍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委托的甘肃陆港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鉴定报告》(镍会所鉴字〔2024〕8-1号)。
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万元。
500000.00元
16203009000
2025-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