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韶源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秋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382MA4MW9GG6R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韶山市韶山乡韶山村上坪组10号(第1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韶市监处罚﹝2024﹞2号
2023年12月7日,本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2023年12月3日在当事人处购买1袋已超过保质期“李氏寻香记?纯正红糖(分装)”(以下简称“红糖”)。举报信息显示,涉诉红糖的标签信息为:分装商:长沙市雨花区长涟食品厂(生产许可证:SC12143011110089);生产日期:2022年12月04日;保质期:8个月;净含量:218克等。
12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依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与涉诉红糖同批次同品牌的红糖共计2袋,已经超过保质期限,正与其他合格商品一同置于货架上待销售。本局依法下达韶市监强制〔2023〕2-1213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红糖实施扣押。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2024年1月2日本局依法立案调查。
2024年1月12日,本局依法下达韶市监延强〔2024〕2-0112号《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红糖实施延长扣押,将该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30日。
现已查明:经营者毛秋军于2023年1月28日从韶山市华胜商行购进涉案红糖5袋,进价3元/袋,标价5元/袋对外销售。购进涉案红糖时,当事人留存了进货票据,查验了供货商的资质,以及涉案红糖的合格证明文件。
另查明,涉案红糖于2023年8月4日超过保质期限。在涉案红糖超过保质期限后,当事人以5元/袋的价格销售了1袋,剩余2袋尚未销售,已被我局扣押。综上,涉案超过保质期的红糖共计3袋,货值金额15元,当事人违法所得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李氏寻香记?纯正红糖(分装)”2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圆(¥5元);3.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壹仟零伍圆(¥1005元)。
1000.00元
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