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拜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维 | 注册资本:7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3025351375787T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尼玛镇大水路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州税稽二罚﹝2025﹞11号
其他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经测算,该公司2019年各税种应补缴税款65024.77元,占全年应纳税额1.47%;2020年各税种应补缴税款65024.77元,占全年应纳税额0.94%;2021年各税种应补缴税款111590.10元,占全年应纳税额2.31%;2022年各税种应补缴税款850546.14元,占全年应纳税额16.94%;2023年各税种应补缴税款525600.35元,占全年应纳税额6.21%。经我局集体审理,拟对该公司2020年应补缴的房产税54624.77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0400.00元,处以0.5倍罚款;2022年应补缴增值税339622.64元,处以0.6倍罚款;2023年应补缴印花税14730.00元,处以0.5倍罚款;2019年因其违法行为5年内未被发现,不再予以处罚。以上共计罚款243650.97元。
243650.97元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藏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