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新威斯汀餐饮娱乐会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丽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002MA4TG3YA4J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路街道人民西路世贸中心1栋3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郴市监处罚〔2025〕117号
当事人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会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的规定,构成了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违法行为。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8
2
(湘郴)文综罚字﹝2024﹞F-000007号
2024年5月13日16时45分至2024年5月13日16时55分,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罗利民(18110021013)、吴昊旻(18110021034)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位于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世贸中心1栋302号的郴州市北湖区新威斯汀餐饮娱乐会所(邱丽虹)进行检查,该场所店长蒲江在现场配合检查,执法人员检查现场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随后,执法人员就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治安大队移送的当事人2024年5月6日凌晨2时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相关证据进行核查,蒲江查看后确认情况属实。当事人5月6日凌晨2时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做出如下处理:1、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2、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3、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场所经营者邱丽虹于5月14日到我支队203室接受调查询问。同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指定由执法人员罗利民、吴昊旻负责办理此案。5月14日,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人蒲江到本机关接受调查询问,承认该场所5月6日允许4名未成年人(周某程、刘某阳、何某怡1、何某怡2)进入的事实。同时,执法人员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可直接作为本案的证据使用,当事人对执法人员5月13日到其场所检查拍摄的相关证据图片及公安机关移送的相关证据进行了核对并签字确认。
1、对允许未成年进入的行为给予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对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0元
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