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和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郁东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5552436494P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工业园区南路健鹰纺织有限公司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3-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杨**
昌古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新和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和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02
2021-07-13
(2021)新2925执154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杨**、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和分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8-27
2020-08-22
(2020)新29民终102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和分公司与杨**、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8-27
2019-12-21
(2019)新2925民初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杨**与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和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13977.03元
民事案件
4
2018-08-22
2018-02-01
(2018)新2925民初9-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杨**与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和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4-04-14
2014-04-14
(2013)昌中民二初字第1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范**诉被告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和分公司、被告昌吉市天汇水电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新市监处罚〔2026〕184号
当事人为2010年05月05日日经本局依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存续期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未按照法定期限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不履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法定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也未进行整改纠正,本局于2025年12月29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年报补报行政提示及责令改正公告,责令当事人限期补报年度报告、改正相关违法行为,公告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未补报年报也未主动与监管部门取得联系。05月19日现场检查时,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住所地址无法联系该企业,企业所在地新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相关证明,证明该企业在登记注册住所(经营场所)无任何经营活动。05月18日,我局向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商请协查企业缴纳社保情况,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函,核实该企业未参保。05月18日,我局向国家税务总局新和县税务局发函,商请协查企业缴税情况,0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新和县税务局回函,核实该企业税务登记状态非正常。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吊销营业执照
-元
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