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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晶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谷明月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25MA77H9LW9Q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新源县新城区青年街03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7号
2023 年9月14日,新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新源县晶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新源煦悦商务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堵塞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新源县晶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新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26
2
伊新市监处罚(2023)109号
2023年7月13日,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新源县晶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在收取多层带电梯住宅物业服务费中未按照《关于确定新源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价字【2023】11号文件:“二、普通住宅多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三级0.72元/月·平方米。三、普通住宅多层带电梯的前期公共服务费按照多层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指导价相应等级标准进行上浮,原则上不超过50%”执行。新源县晶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38户多层带电梯业主实收1.15元/月·每平方,38户业主共超收0.414754万元(肆仟壹佰肆拾柒元伍角肆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即4147.54×1.5=6221.31元(陆仟贰佰贰拾壹元叁角壹分)。
6220.00元
价格监督管理科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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