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英克莱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召利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06J59901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京福公路红光农场北侧60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24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11-24
(2022)津02民终7996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戴*
原审天津市达业车料有限公司,天津英克莱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11-24
(2022)津02民终7996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7-28
(2022)津0113民初5211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戴*
天津市达业车料有限公司,天津英克莱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5
2022-06-07
(2022)津0113民初3677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戴*
天津英克莱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6
2020-08-27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08-27
(2020)津02民终2779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天津英克莱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市达业车料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8-27
(2020)津02民终2779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戴*
天津市达业车料有限公司,赵*,天津英克莱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9
2020-08-27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戴*
天津英克莱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市达业车料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17
2022-06-06
(2022)津0113民初3677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戴*、天津英克莱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2-17
2022-08-01
(2022)津0113民初5211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戴*、天津英克莱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27
2020-10-14
(2020)津02民终2779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戴*、天津英克莱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10-27
2020-06-04
(2020)津0113民初969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戴*与天津英克莱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市达业车料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北辰市监处罚﹝2026﹞5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8日生产了一批次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为TDT138Z)共4辆,后销往济宁市任城区长安电动车经销部2辆,剩下2辆存放在公司库房。此批次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为TDT138Z)经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产品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依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不合格。上述产品一共生产4辆,一辆供抽样检验,剩余一辆召回,并和两辆库存车辆一起已拆解,目前已无库存。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结果无异议。上述行为满足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的构成要件。 当事人共生产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为TDT138Z)4辆,销售2辆,成本价格为957元/辆,销售价格为1050元/辆。故货值金额4200元,违法所得186元。
1。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84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86元,罚没共计8586元。
84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