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效春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效春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722954383L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塘洼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4
合同纠纷
温州恒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久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张**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
2024-04-15
仓储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1
仓储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4
2024-02-23
仓储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5
2024-01-25
仓储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6
2023-11-29
仓储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7
2023-11-16
仓储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8
2023-10-24
仓储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9
2019-08-29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盛华储运有限公司
天津市起发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市效春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3-06
合同纠纷
温州恒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张**,天津久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27
2020-09-17
(2020)津民申105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起发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市盛华储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12-31
2019-12-25
(2019)津03民终272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起发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市盛华储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12-31
2019-10-14
(2019)津0110民初639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盛华储运有限公司与天津市起发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市效春物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丽)应急罚﹝2023﹞3-009号
2023年5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调查天津市效春物流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过程中,发现天津市效春物流有限公司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023年4月-2022年5月,2022年4月-2021年5月两年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肆万零伍佰零陆元玖角肆分(140506。94元),(税后年违法所得柒万零贰佰伍拾叁元肆角柒分,70253。47元);并处违法所得二倍罚款人民币贰拾捌万壹仟零壹拾叁元捌角捌分(281013。88元),罚没款两项合计:处人民币肆拾贰万壹仟伍佰贰拾元捌角贰分
281013.88元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2023-06-06
2
(津丽)应急罚﹝2023﹞3-007号
2023年4月19日3时55分,东丽区军粮城天津市效春物流有限公司租赁给阿镁迈特山西脱硫科技公司仓库发生火灾,东丽消防救援支队在火灾扑救和后期火灾调查以及我局四名执法人员4月19日在火灾现场核查时发现,天津市效春物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硫化钠168吨(消防救援支队为不发生次生灾害,现场硫化钠已让天津市效春物流有限公司运离处置),2023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天津市效春物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取证同时发现,天津市效春物流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阿镁迈特山西脱硫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70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2023-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